2008年1月4日 星期五

有始有終的一堂課-心得報告

沒想到上這堂課,真應了一句「有始有終」,第一堂和最後一堂課都請假,還記得第一堂課雖然不能參加,還是盡力從柏林想辦法傳些片語支字回來,沒想到最後一堂因為公事實在必須請假,感到非常遺憾,不只是沒法參加一堂有趣的課程,和一些同學說不定一別就再也不會見面了,不過這也就是人生,聚散無常!

本週第八章:「上帝只是配角」書中對美國宗教節目的分析,提出:「不管是宗教或其他任何東西,上了電視都順理成章變成娛樂」,導讀同學放了心海羅盤葉教授的宣傳影片,果然看了娛樂效果十足,真是個非常好的實例,衷心為他們奮力鼓掌。

我想說的是,根據我二十多年來的電視從業經驗,事實上,電視節目也是充滿了宗教意味,或許我可以說「不管是藝人還是名人,上了電視紅了成了被崇拜的偶象,跟神也就沒甚麼兩樣。」從幾個具體的現象來說明:

一、 藝人永遠是對的:特別是對外的公眾形象,除非是現行犯被逮,或被驗出吸麻等不能抗力的原因,只要可以找到代罪羔羊,幕後工作人員永遠自動引頸接受,難搞的一定是經紀人,藝人一定是敬業配合,會跟藝人嗆聲的工作人員,不是不夠專業的遜咖,就是業界地位高到也是個幕後英雄,大神當然壓小神,在這樣的工作環境下,造神是一種最基本的工作要求。造萬人著迷的神,造牽腸掛肚的神。

二、 好的藝人表演時會入神,入戲深時都是一種禪定或頓悟,盡力表演結束後,通常都會有腎上腺素分泌過多,雖氣力放盡心神卻久久無法平復的感覺,還有很多藝人幕前幕後判若兩人,一見光就立刻上身起乩(教育部主秘是很好的實例),都是神性的表徵。

三、 觀眾就是信眾:每天要看相同的節目,就像每天要禮佛禱告,已經成為一種儀式。愛上迷上的時候完全無法抗拒,彷彿找到了救贖。

四、 藝人是神,是觀眾的道路、真理和生命。你可以選擇崇拜星光幫或棒棒堂,你可以追隨李濤或鄭弘儀,當然在越來越粗製濫造的節目疲勞轟炸下,無神論者似乎越來越多。

五、 佈景、燈光、音響、道具、服裝整體營造出來的環境,跟神的殿堂有甚麼兩樣,透過堆砌出來的虛幻時空,讓你更容易進入禮拜神佛的虔敬。

六、 選舉造王,電視造神。神在那一方數十吋大小的框框裡,因為神秘、因為遙不可及又彷彿就在眼前,因為距離的似遠還近,誰掌握得好就能香火鼎盛,長長久久。

七、 對自己看不慣的敢破口大罵,享受台下萬千瘋狂嘶吼的粉絲,這些都不是常人做得到,有為者不是神就是精神異常。

檢討到此,發現原來我的職業根本就是個神棍,造神與靠神混口飯。

回到學校已經兩年半,其實大部分的課程上來都有些枯燥,特別是研究方法或理論,也常常思考放棄,後來還是咬咬牙又混過去,修完這門課,下學期再修一堂三學分的選修課,就只剩下論文了,難過也幾乎快過完了,果然時間的流,自然會引領我們順流而下。在職班的返校學習,覺得最珍貴的三樣收穫,一是有機會結交許多沒有利害關係的新朋友,二是可以享受同儕一起共同學習新知的經驗,三是迥異於職場時空的轉換讓人有休養生息之感,這堂課更是讓949596三個年份入學的前後期同學們齊聚一堂,沈浸在科技、文化、娛樂、傳媒、藝術廣泛而有趣的許多主題中,匆匆的學期就要結束,彼此交會過的大家又要各奔前程,珍惜這份相聚的緣分。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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