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1月23日 星期五

天涼了 思念柏林 開始計畫明年北歐四國之旅

木蘭扶輪社的聚會

上週五因為中學同學參加的社團找不到Speaker,濫竽充數去幫忙撐個場面,說的主題是:『我的網路經驗和影劇八卦』,內容符不符合現場一票中年熟女的需要不知道,因為大家社會化程度都很深,主人當然一定說內容精彩,但客人卻不能信以為真。

這兩年來,學校課堂上的導讀報告,發表學期報告,還有幫朋友講課的經驗,讓我從手忙腳亂操作電腦和講話間,找到了一些節奏,但講話太快太用力一直是我最大的毛病,自己很累,聽的人也一定很有壓力,這次因為在美美大大的餐廳,又有揚聲系統,現場都是氣質熟女,我特別強迫自己放慢速度 放低聲量,果然從從容容完成任務,第一次不覺得累,也不覺得腎上腺素有異常分泌,看來必要的練習還真的有幫助,以前很不喜歡上台,喜歡做一個躲在幕後的人,現在年紀大了,總覺得躲在幕後,透過幕前的人表達,都不是妳自己真的想說的,以後自己想說的, 就開始強迫自己用手寫下來或用口說出來。

這次木蘭扶輪社講話的對象多半不使用網路,自己近日來跟嚴重數位落差的中年同輩溝通,也覺得好辛苦,想組織一個數位弱勢聯盟,幫一些想進入網路世界卻無門的中老年人,只是這樣的人在哪裡?我太愛跟比自己小的人混在一起,或許應該找找我的同輩或長輩級的朋友,當成一個心願,希望有一天有機會能開始實現。

下週三要到輔大幫同學老公的課幫腔,得準備一個半小時的內容,又是一個新挑戰,這幾天從構思 蒐集資料 到整理簡報檔,自己收穫也不少,等講完再檢討囉。

2007年11月21日 星期三

從我的手機使用經驗說起-讀書心得報告

花了兩週討論手機,看了有關手機的資料與創作,對電影「手機」最後一場戲:嚴守一(葛優)被更新式的手機嚇傻,拍了張呆滯照片的一幕印象很深。我的經驗跟他不一樣,我不是愛說謊受了教訓後以致害怕手機,我基本上從一開始就不喜歡手機,也不喜歡電話,從來也不曾擁有過BB Call,我一向認為電話是用來聯繫而不是溝通的工具,有事我喜歡見面或書信往來(包括電子郵件、即時通訊或部落格留言,簡訊是我對手機最正面的評價),算是今之古人,電話除非錄音,有時遇到對方抵死不認,又不像見面還能描述對話的時空加以力爭,更別說Black & White[1](白紙黑字)具有實證的效力。

有了手機後的日子,擔心忘了帶手機、或是搞丟手機,擔心手機和sim卡同時壞了遺失所有聯絡人(自從電話都記在手機而不是電話簿裡),回到家還不時被電視裡的手機音效(SP廣告[2]超愛)、電視新聞裡此起彼落的手機鈴聲驚嚇,半夜已入夢鄉還會被老闆雞毛蒜皮的小事透過手機鈴聲吵醒,提起手機腦袋裡浮現的都是負面經驗,總之我就是不愛手機,手機雖然能讓我身體移動,但躲不過一定會被找到的夢魘,網路雖然將我固定在電腦前不能移動,卻無法禁止我思想的馳騁,所以固定的到底是甚麼?移動的又是甚麼?或許不同的角度會有不同的詮釋。

特別是我跟老闆間的數位落差,讓我在電腦這個領域擁有比他更獨享的資訊,資訊就是力量,憑藉者這個落差,我享有了某種程度的自主與自由(絕非刻意欺瞞老闆,數位鴻溝自然橫亙在我們之間),但在手機上,我卻完全居於劣勢(連平等都談不上),尤其老闆來電通常都是又急又氣急敗壞,他說不清也沒時間讓你解釋清楚,總是以一場混亂又無序的對話做結。這兩週上課讓我開始思考:權力和這兩種科技媒介之間的關係。也終於瞭解自己痛恨手機(集權?),又沈迷網路(民主?)的原因,恐怕想擁有權力才是最主要的因素,想擁有主動與自主的權力,也設身處地替老闆想,數位落差可能讓他產生的恐懼與不安全感,恐怕會讓一個原來理智的老闆,在某些時刻裡變得更歇斯底里。說到這裡,心裡都開始同情起老闆了,雖然對我去柏林旅行,公司還扣我薪水這件事有點耿耿於懷,老闆既然這麼斤斤計較,就不該下班還找我辦事,害我不想計較都不行。(不能再寫下去,雖然心裡澎湃洶湧,對數位落差在老闆與員工權力關係中的影響這個議題,有很多體認與見解,但有些事不說還是比較好,這樣的議題值得研究,但也很難研究,或許我們可以研究數位落差在老師和學生權力關係中的影響也不錯,不好意思,話題真的扯遠了,沒辦法,坐到電腦前特別容易任想像天馬行空,越來越深陷宅女的症狀又發作了。)

想想嚴守一和老婆于文娟之間透過手機產生的關係,還真有點像老闆和伙計之間的關係,總是在控制與擺脫控制間來回;透過手機進行的三角關係也更典型,總只是在其中兩方間互相交流,第三方永遠被封閉排除在外,除非意外讓第三方侵入,原來的權力結構馬上就瓦解改變,非常有趣。

特別對于文娟生完小孩後,拒絕接受嚴守一的手機相贈有感,拒絕接受就是要徹底擺脫控制,兩人間沒有手機,就沒有了聯繫與牽絆,于文娟才能得到完全的自由。



[1] 『Just Follow Law』很有趣也發人深思的一部新加坡電影,戲裡稱白紙黑字叫Black & White

[2] Sales Promotion 促銷式廣告

2007年11月12日 星期一

手機與網路-讀書心得報告

手機[1]這本書的作者,對手機和網路的許多論點,我一直覺得怪怪的,有不吐不快之感,我是覺得因為這本書出版的年代,讓許多論點看起來就是不夠嚴謹,這也是許多談新科技的文章,或有關新科技的電影,稍過一兩年,更別說超過三年以上,都是看起來怪怪的。

書上對上網一定要被固定在一個地方的這個事實,其實在通信進入3G時代就已經被打破,使用3G3.5G)網卡[2],你在移動的車上也可以使用筆電或PDA上網,我沒用過,我的朋友在高速公路上使用過,表示傳輸還算順暢,雖然邊走邊上網似乎較難達成,但一些眼鏡式的瀏覽設備也都在研發甚至商用化產製中,說不定不久的將來我們就能邊走邊上網(雖然似乎很危險),一般人不知道,可能也跟電信公司沒有大力宣傳有關,電信公司還是希望透過通話收費,以台灣來說,通話費幾乎佔了收入的97%強(去年我有機會在一個電信加值內容商公司上班得到的數據),加值服務佔電信公司的收入比例太小,所以電信公司依然維持老大心態,手機內容服務除了鈴聲下載有點經濟規模,其他忙了多年,似乎還看不到甚麼前(錢)景。

再看手機本身,使用一個多頻手機(電信基地台或WIFIWiMAX無線上網的多頻傳輸)手機,透過網路打Skype電話,到底算傳統的手機還是網路?事實上,第一支Skype 手機前些日子已經在英國上市,手機和網路之間的糾纏和連結,也似乎不像「手機」這本書描繪得如此涇渭分明。

2007年第一季全球使用網路的人口已超過十一億,手機全球用戶也已突破三十億,手機大約以三倍的普及率領先網路,而網路的使用者中到底有多少比例會進步到行動上網,相對於手機,網路的使用有門檻,人數也較少,行動中講話比起行動中上網當然也更是合理的需求,網路在發展上受限諸多條件,相對於手機勢必是弱勢,然而,有幾個事件讓我們不能不忽視網路勢力,或者說電腦(computer)界的勢力或精神是否會顛覆電信(communication)界的遊戲規則。

一個是iphone上市,號稱第一個週末就賣了五十萬支,但AT&T(綁約)在開賣後前兩天開通服務的用戶僅十四萬六千戶,是蘋果誇大銷售量,還是有許多人買了卻放棄手機的功能,後來從蘋果推出 iPod Touch沒有手機功能的iphone來看,還有全球各地玩家紛紛破解,可以用 local 電信公司的sim卡取代AT&T的,可以看出還真的有不少人買了iphone,卻不用它的手機功能,或是說不用AT&T的通訊服務,以台灣來說,全中文介面也在手機上市沒多久就有玩家寫出,更別說許多第三方軟體,如雨後春筍般冒出。蘋果公司賣手機最後成不成功,還有待時間來證明,但把網路或電腦軟體界的許多遊戲規則帶進了電信界,而且形成風潮是毋庸置疑的,這會不會開始讓一向壁壘分明的電信公司,因為程式寫作玩家們的紛紛投入,開始質變到量變。

還有一個千呼萬喚始出來的江湖傳言,就是Google要出Gphone的事,前幾天終於破案,原來不是實體的手機,而是一個在手機上的開放平台Android,明天要去參加一個叫土虱的開放原碼社群辦的演講,就是Google工程師要介紹這個平台,或許等我聽了以後可再補充相關資訊,但重要的是,一向以通話費為主要收入的電信公司,面臨來自網路最大的巨人Google,挾網路廣告的經驗,網路分享 開放原碼的程式撰寫風氣,還有網路不收費的習慣,開始向長久壟斷的電信公司進逼,會產生甚麼樣的結果值得期待。

手機作為可見的未來行動終極的device應該是毋庸置疑的,但電信的遊戲規則會不會被網路取代,我們可以wait & see ,以個人跟電信公司打了半年多交道經驗,非常希望他們跌重重一跤受點教訓,比起網路的自由分享與無限的創意,電信公司真的是故步自封的恐龍。


[1] CELLPHONE : The Story of the world’s Most Mobile Medium and How It Has Transformed Everything ! Paul Levinson 著 何道寬譯

[2]中華電信3G網卡服務 無線上網月租850

周杰倫真的不小了

TVBS新聞台上週末播周杰倫演唱會的新聞

一直叫人家小天王、小天王

聽了真是怪怪的

一個新聞台多年來不改口

也真是不與時俱進、故步自封

周杰倫(1979118生)

算算今年也28歲了

19978月參加TVBS-G的選秀節目《超級新人王》被主持人吳宗憲發掘進入樂壇。

2000111,推出個人專輯《周杰倫同名專輯》正式出道。

進演藝圈九年,出道也六年。

算是台灣流行音樂圈目前最有影響力的男歌手

叫他巨星都不為過,別再叫人家「小」天王了。

或許比起一些老歌手他還小

但娛樂圈是比實力不是比輩份

或許這是東西方最大的不同

在西方他可能早被叫做

King of POP 了。


終於寫一篇比較符合部落格名稱和我工作的行業比較有關的短文了。

2007年11月7日 星期三

心得報告-從隨身聽開始的懷舊之旅

作文化研究 SONY隨身聽的故事終於在本週畫上句點,老實說,我有些震驚,1979年上市的WALKMAN,是在我(1961年生)十八歲那年面世,十八歲是剛唸完高中要上大學的時候,回想那個時候對隨身聽這樣的新鮮玩意兒上市,並沒有特別的感受,也就是趕流行買了一台,不記得是那年買的,但也不覺得當時有引起多大的爭議,如今看完本書,尤其是最後一章,沒想到小小隨身聽還引發如此多的討論 爭議和思辨,或許是從小愛看科幻電影,覺得科技發展沒甚麼好大驚小怪,所以不以為意,讀完本書還真的有找回當年失落沒參與的一塊文化缺角的感覺。

老實說,我對幾部老的科幻電影印象更深刻:Brazil (1985),也不過就在隨身聽面市後六年出品,星際大戰Star Wars第四集(1977,後重新命名為A New Hope)是該系列最早拍的一集,甚至比隨身聽還早誕生兩年, Blade Runner 銀翼殺手(1982)我最愛的一部科幻片,居然也才小三歲,我對這些科幻片的記憶或印象,要比隨身聽強烈的多,看來許多把隨身聽視為洪水猛獸,是阻絕個人與群體罪惡淵藪的那些衛道人士,可能太少看科幻電影了。也引發了我從時間的橫切面,來看看隨身聽誕生的時代,其他的文化產品在流行些甚麼,或許我們應該查查當年(1979)Billboard的前幾名是些甚麼歌曲,我對音樂沒太大研究,但相信從70’年代底流行的音樂著手作個比較對照,應該也很有趣,或是從書籍的出版 當年的社會事件等等,這種文化橫切面的研究,應該也是社會文化研究的顯學,只是我才疏學淺,還要好好查查叫甚麼,或請老師釋疑。走筆至此,衛視電影台剛好在播星際大戰第三集西斯大帝的復仇, Skywalker 天行者 Anakin 安納金投身黑暗勢力,成為Darth Vader 黑武士的那集,還真是巧合。都怪如萍(和我一起要作本週報告的同學),問我知不知道Star Trek 星艦奇航記裡的傳輸工具(註1)叫甚麼,我還特別請教了沈迷該影集的好朋友,只記得每次傳輸都用:beam me down這個詞,寫到這又想起了雷鳥神機隊,我對這個英國在1965年開始播出的人偶科幻影集的印象,跟黃俊雄布袋戲如史艷文和六合三俠傳(註2)一樣印象深刻。

本週的心得報告居然變成了懷舊之旅,不但透漏自己的年齡,還顯露自己從小不學無術,愛看怪力亂神節目的例證。從好的方面來說,科技對我這個號稱中年宅女的人來說,就沒那麼不可親近或讓人害怕。

最近追一檔美國NBC的奇幻影集Heroes,本週一剛演完第二季第七集,這個影集是一群有關變種人改變世界的故事,少科幻多奇幻,影集中變種人的能力與種類比電影X Men裡的變種人種類更多 能力更強 想像力更豐富,戲裡面許多變種人都在無法被人瞭解的痛苦中,我想說的是,或許真的抗拒是來自未知,隨身聽因為太真實,帶著隨身聽隔絕自我的人,就真實的呈現在面前,而且還搖頭晃腦聽著不知道是甚麼的東西,不知道是甚麼最讓人坐立難安,看影集裡的變種人覺得理所當然,看完隨身聽的研究,我真的在思考,如果真實世界裡我遇到了變種人,我可能會變成甚麼樣的人,保守的衛道之士?加入獵殺或管制他們的勢力?還是幫助他們潛逃的同路人?

註1:傳送器又稱作「光波傳送系統」,是《星艦奇航記》中一種常見的近距離旅行的方式。傳送器在最初是為了減少因拍攝太空船登陸場景而設定的;它能將人體或物質分解為量子,並將量子傳送到終點後重新組合。傳送器違反了量子物理學中的海森堡不確定性原理;因此在《星艦奇航記》後來的影集中,採用了一種「海森堡補償器」來迴避對現實物理原理的違背。

註2:維基中文居然沒有這個欄目,看來布袋戲迷要加緊努力了。

2007年11月1日 星期四

太多文字 壓力過大 放兩張柏林照片舒壓



看電影之我見-上課心得報告

看電影之我見
李安是「XX」之光,可自由填寫!

我從小喜歡看電影,學生時代一天最高紀錄可以看三部電影,我是看邵氏電影,看南國畫報長大的,可是一直以來,我都認為看電影就是娛樂,很排斥看電影要有甚麼文化意涵,人生已經夠辛苦,連看電影都還要更辛苦一點,我有偏執的排斥,所以從來不主動看所謂的藝術電影,看電影也避免去研究電影,今年看過覺得最好看,最具娛樂價值的電影,推薦變形金剛,所以在拷貝手機電影檔案跟同學分享時,順便附贈變形金剛。前兩個禮拜去看色戒,不是因為想看,是因為兩個吃齋念佛的男性友人邀我一起去看,這樣看電影的組合和經驗不容錯過立刻答應,看完覺得真累,電影如果作為純娛樂千萬不能超過九十分鐘, 對上了年紀觀眾的腰很挑戰,色戒前半場節奏太慢,最後秘書和易先生的那場戲,畫蛇添足可以直接剪掉,除非鴿子蛋的鑽戒廠商有置入性行銷。沒辦法,我看電影以娛樂為最高指導原則,太花腦袋的電影我通常受不了,無意冒犯李安,但我覺得色戒最大的功效是:讓一票很久沒進電影院的,特別是保守的軍公教人員,找到合理、公開、坦然看三級片的機會,因為我看色戒時,左鄰右舍幾乎都是中年、看起來規規矩矩的人,這個大功值得嘉許,解放了一些壓抑過度的人,而這些觀眾也以亮眼的票房回報了李安。
所以看電影還要用方法,對我來說還真有壓力,嘗試用我的觀察來討論看電影這件事,希望不要太文化,因為有違我一貫看電影的原則,也許可以稍有一些研究精神,畢竟是讀書心得,還是得文以載道一番。

就像我的副標題,「台灣」、「中國」、「華人」、「華裔」、「同性戀」、「電影工作者」…之光,隨意填寫都沒錯,李安成為一個象徵或珍寶也很好,電影工業需要明星更需要偶像,就像好萊塢每年都有最有權勢的排行榜,個人希望有一天李安能打敗眾白人與少數有色人種站上榜首,但真的覺得電影還是回歸娛樂的本質比較好,梁朝偉和湯唯的演出在我看來不算犧牲,就只是商業行為單純的交換和交易,用表演換得了片酬和光環,大家把注意力放在梁朝偉的第三點和湯唯的三點,並沒有褻瀆了李安,李安拍片那麼久,對娛樂圈瞭解那麼多,他怎麼會不知道大家的反應,所以大家焦點放在那幾點也不要覺得欺負了李安,或者說,導演和觀眾一起表演一場:你壓抑、我釋放,你犧牲、我買單,你得獎、我共享共榮(同為某種人-台灣人?)的遊戲。

就像Buster Keaton卓別林 2,老師非常欣賞前者為他的才華和知名度抱屈,但他在電影歷史的地位就是不如後者,查了中文維基百科甚至沒有他的條目(支持他的人可以去增添),英文維基的內容也不如卓別林,因為娛樂這個行業真的是要靠老天爺賞飯吃,努力不一定成功,不努力也會成功,明明佔了便宜可能還擺出一副犧牲奉獻的樣子,到底甚麼是真甚麼是戲,太嚴肅探究真的反而讓從事這個行業的人受寵若驚,拍的人可能真的沒想太多,詮釋的人卻如此認真,反過來讓娛樂背起了文化的壓力,有時越拍越看不懂在拍甚麼,迷失在一定要說些甚麼、但又可能說不出甚麼的困惑中。

看電影我還是希望輕鬆點,我最懷念和一票朋友去看周星馳的「功夫」,不論電影好不好看,大夥一起好像參加跨年倒數party,看影評我最愛看爛片影評,看過爛片後再看爛片影評,負負得正稍有平衡,看到寫的好的爛影評還真會因此進電影院,看它爛到多具娛樂效果。

電影如果以「創作者導向的文化工作」到「消費者導向的娛樂工業」作為光譜的左右兩翼,個人覺得李安絕對落在靠右邊,只是天時地利人和讓他同時也獲得左邊的認同,右邊絕對是大眾市場,左邊不只是小眾,常常還是分眾和偏眾,創作者選擇哪裡是他們的喜好和權利,但站在消費者或產業從業人員的立場,應該還是希望多多向右傾斜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