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1月12日 星期一

手機與網路-讀書心得報告

手機[1]這本書的作者,對手機和網路的許多論點,我一直覺得怪怪的,有不吐不快之感,我是覺得因為這本書出版的年代,讓許多論點看起來就是不夠嚴謹,這也是許多談新科技的文章,或有關新科技的電影,稍過一兩年,更別說超過三年以上,都是看起來怪怪的。

書上對上網一定要被固定在一個地方的這個事實,其實在通信進入3G時代就已經被打破,使用3G3.5G)網卡[2],你在移動的車上也可以使用筆電或PDA上網,我沒用過,我的朋友在高速公路上使用過,表示傳輸還算順暢,雖然邊走邊上網似乎較難達成,但一些眼鏡式的瀏覽設備也都在研發甚至商用化產製中,說不定不久的將來我們就能邊走邊上網(雖然似乎很危險),一般人不知道,可能也跟電信公司沒有大力宣傳有關,電信公司還是希望透過通話收費,以台灣來說,通話費幾乎佔了收入的97%強(去年我有機會在一個電信加值內容商公司上班得到的數據),加值服務佔電信公司的收入比例太小,所以電信公司依然維持老大心態,手機內容服務除了鈴聲下載有點經濟規模,其他忙了多年,似乎還看不到甚麼前(錢)景。

再看手機本身,使用一個多頻手機(電信基地台或WIFIWiMAX無線上網的多頻傳輸)手機,透過網路打Skype電話,到底算傳統的手機還是網路?事實上,第一支Skype 手機前些日子已經在英國上市,手機和網路之間的糾纏和連結,也似乎不像「手機」這本書描繪得如此涇渭分明。

2007年第一季全球使用網路的人口已超過十一億,手機全球用戶也已突破三十億,手機大約以三倍的普及率領先網路,而網路的使用者中到底有多少比例會進步到行動上網,相對於手機,網路的使用有門檻,人數也較少,行動中講話比起行動中上網當然也更是合理的需求,網路在發展上受限諸多條件,相對於手機勢必是弱勢,然而,有幾個事件讓我們不能不忽視網路勢力,或者說電腦(computer)界的勢力或精神是否會顛覆電信(communication)界的遊戲規則。

一個是iphone上市,號稱第一個週末就賣了五十萬支,但AT&T(綁約)在開賣後前兩天開通服務的用戶僅十四萬六千戶,是蘋果誇大銷售量,還是有許多人買了卻放棄手機的功能,後來從蘋果推出 iPod Touch沒有手機功能的iphone來看,還有全球各地玩家紛紛破解,可以用 local 電信公司的sim卡取代AT&T的,可以看出還真的有不少人買了iphone,卻不用它的手機功能,或是說不用AT&T的通訊服務,以台灣來說,全中文介面也在手機上市沒多久就有玩家寫出,更別說許多第三方軟體,如雨後春筍般冒出。蘋果公司賣手機最後成不成功,還有待時間來證明,但把網路或電腦軟體界的許多遊戲規則帶進了電信界,而且形成風潮是毋庸置疑的,這會不會開始讓一向壁壘分明的電信公司,因為程式寫作玩家們的紛紛投入,開始質變到量變。

還有一個千呼萬喚始出來的江湖傳言,就是Google要出Gphone的事,前幾天終於破案,原來不是實體的手機,而是一個在手機上的開放平台Android,明天要去參加一個叫土虱的開放原碼社群辦的演講,就是Google工程師要介紹這個平台,或許等我聽了以後可再補充相關資訊,但重要的是,一向以通話費為主要收入的電信公司,面臨來自網路最大的巨人Google,挾網路廣告的經驗,網路分享 開放原碼的程式撰寫風氣,還有網路不收費的習慣,開始向長久壟斷的電信公司進逼,會產生甚麼樣的結果值得期待。

手機作為可見的未來行動終極的device應該是毋庸置疑的,但電信的遊戲規則會不會被網路取代,我們可以wait & see ,以個人跟電信公司打了半年多交道經驗,非常希望他們跌重重一跤受點教訓,比起網路的自由分享與無限的創意,電信公司真的是故步自封的恐龍。


[1] CELLPHONE : The Story of the world’s Most Mobile Medium and How It Has Transformed Everything ! Paul Levinson 著 何道寬譯

[2]中華電信3G網卡服務 無線上網月租8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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