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2月1日 星期五

人與科技 以 iPhone 為例 1

iPhone是一支手機,由蘋果公司在2007/1/9日向消費市場預告,同年629日在美國開始販售,被歸類為智慧型手機,是一支由非傳統手機廠商製造的新式手機,這支手機從曝光到本文蒐集資料、開始撰寫時,也不過短短一年,前半年,因為實體商品尚未公開上市,各式各樣有關這支手機的傳聞到處流竄,半年的時間熱度不但不減,反而讓商品的期待度越來越高,透過網路,成為全球消費性科技產品市場最被期待的商品。實機公開上市後,消息也未見減少,有毀有譽,不論是改版、降價、被訟、被駭、被破解,大大小小的新聞不但不斷,數量也很驚人,而這支手機,受限於電信通訊服務需與各當地電信公司合作,目前除了美國本土、歐洲德國已經上市,其他地區仍停留在只聞樓梯響的階段,或許這就是非傳統手機公司的侷限,就算如此,仍一點都不減損這個明星級電子產品在全球的知名度,透過美國購買然後平行輸出各地,再被駭客破解為當地語言版本與置換電信公司晶片卡的iPhone數量相信也不在少數,所以這支名氣很大、不容易買到、看到的手機,就像一個好萊塢巨星一樣,對消費者充滿的不可言喻的吸引力。

一、電腦公司賣手機,蘋果能再複製iPod的成功經驗嗎?

根據Steven Levy2006)著:「The Perfect Thing : How the iPod Shuffles Commerce, Culture, and Coolness 蔣宜臻譯:「為什麼是iPod?改變世界的超完美創意」一書的資料,200110月問市的iPod20074月全球銷售突破一億台。而iPhone就是成功創造銷售奇蹟iPod的蘋果公司最新產品。

iPod有什麼特別的?它重一百八十一克,由幾片電路版和幾個電子元件組成,表面是白色的聚碳酸酯材料與不鏽鋼,體積稍小於一疊撲克牌。它的正面是一個比便利貼還小的顯示器,就位在平坦的觸控式轉盤上方。它沒有開關按鍵它是隨身數位音樂播放器,能儲存豐富的音樂資料庫。為什麼你知道?因為它是二十一世紀最廣為人知,而且無疑是最受歡迎的新產品。」

iPod的成功,原因很多,搞設計的說它的極簡設計是本世紀最完美的設計代表;搞音樂的對大容量的資料庫讚不絕口,你存下的音樂搞不好還沒聽完一遍就要換新機了;愛聽音樂的,對隨機播放歌曲(shuffle)這個功能覺得簡直是本世紀最聰明的點子;國際五大唱片公司對蘋果的線上音樂商店「iTunes音樂商店」能以每首歌99美分的價格,佔合法付費下載音樂市場85%的佔有率,銷售了十億多首歌,讓飽受違法下載音樂之苦的唱片公司補貼不少損失而額手稱慶;我個人也是iPod的使用者,相較於一般的MP3播放器,iTunes在電腦上的管理系統,讓我輕鬆處理為數不小的影音資料,透過傳輸線幾乎同步更新iPod的資料,是一般MP3難望其項背,蘋果公司挾其電腦軟硬體的優勢,讓iPod有一個很硬的後台,是我選擇它的主要原因。

電腦公司不以只賣電腦相關軟硬體產品為滿足,開創了iPod的銷售奇蹟,享受了iPod橫掃市場的甜美果實後,蘋果公司想要複製iPod的成功,在一個已經算是相當飽和的市場:手機市場,憑藉著什麼讓蘋果公司覺得可以在手機市場攻城掠地,透過這篇期末報告,試圖從不同的角度來探討這個非手機大廠,以行銷電腦軟硬體、MP3播放器為主要產品的科技公司,如何挑戰手機大廠的傳統思維,在成熟的市場佔有中,殺出一條另類的戰場,也激發許多對通信產業新的思考方向。

二、iPhone新登場:

200719在舊金山舉行的Macworld Expo[1]發表會,蘋果電腦(Apple Computer[2]除了正式宣佈改名為蘋果公司(Apple, Inc.),執行長史提夫.賈伯斯更同時宣佈推出iPhone:「三樣革命性的新產品,具有觸控功能寬螢幕的 iPod、一隻電話,一個突破性的網路通訊裝置。

「不是三台分開的裝置,而是一台iPhone-蘋果重新發明電話」 多大言不慚、多豪氣干雲,三位一體更隱喻了這是「神」蹟,由賈伯斯領導的蘋果公司開創屬於「神」之領域的奇蹟。

接著將iPhone跟智慧型手機(最進、功能強大的手機)作比較,所有的智慧型手機在賈伯斯眼裡口裡,當然是比iPhone笨多了,結論就是iPhone是最聰的手機。特別是所有智慧型手機用佔了幾乎40 %空間作鍵盤iPhone運用最新科技multi-touch多重觸控取代了鍵盤。

iPhone 還可以執行 Mac OS X作業系統,可以執行網路瀏覽,能源管理,圖片、影音動畫

iPod成功的元素,iPhone通通都有:和 iTunes 同步。iPhone 不僅像 iPod 同步那樣同步你所有的媒體,也用同樣的方式同步你的資料包括通訊錄、行事歷、照片、記事、書籤、電子郵件信箱3.5 吋、高解析螢幕,而且只有 Home 這個按鍵。厚度只有11.6mm,比所有智慧型手機都更薄。

iPod沒有開關,iPhone只有一個「Home」按鍵(其他都是螢幕上的虛擬按鍵),一以貫之的設計理念,化繁為簡,簡到不能再簡,幾乎是蘋果產品的生產信念,不需要說明書,憑著直覺操作,善用圖示,就用你的手指頭大膽的試吧!

一個距離感應器,當iPhone 靠近耳朵時,觸控式螢幕就會自動關閉。能感應周遭的光源自動調整保存電源。最特別的是自動加速感應器,手機直立時螢幕自動朝上,水平時畫面橫置(landscape模式)。這些功能你可能根本不會察覺,因為自然而然似乎原本就該如此,可見得體貼使用者的設計概念。


全觸控螢幕的操作模式,而且是多重觸控,可以任意在寬螢幕,直立、瀏覽等模式切換。這就是 iPhone,酷吧!


可以透過 iPhone 瀏覽html格式的郵件。內鍵蘋果電腦的網路瀏覽器Safari,連Google Map都可以輕鬆瀏覽!可以直接連上任何的 POP3 IMAP emailYahoo MailMS Exchange Mac MailGmailAOL mail, 和大多數 ISPs…

透過這場iPhone首次曝光的發表會,將一個小小的消費性電子產品,描繪成一個突破科技發展的偉大產品,賈伯斯絕對是本世紀最偉大的推銷員。

事實上,2007年初發表的iPhone,真正上市開賣又拖了快半年,直到629才正式在美國本土開賣。還有專為 iPhone上市倒數計時countdown的網站,誇張吧!

而根據一年後也是在舊金山,2008/1/15日的Macworld Expo發表會上,賈伯斯宣布上市僅半年的iphone已經賣出四百萬台。在智慧型手機的市場佔有率僅次於黑莓機[5]39%,達到19.5%,以上市僅半年的時間來說,iPhone的銷售成績算是相當驚人。



[1] 蘋果公司定期在舊金山The Moscone Center 舉行的媒體發佈會,每次都會吸引全球數千位科技記者與科技業者與會,以美國時間2008/1/15為例,賈伯斯在會中從牛皮紙袋中取出號稱全球最薄的筆記型電腦,並宣布MacBook Air即將上市,過程充滿戲劇表演性。

[2]1976年由史提夫·賈伯斯(Steve Jobs)和史提夫·沃茲尼克(Steve Wozniak,簡稱沃茲(Woz))創立。開發並銷售蘋果電腦。

[3] Blackberry黑莓機是加拿大一家叫Research in Motion (RIM) 通信公司的主要手提通訊設備產品。其特色是支援電子郵件、行動電話、文字簡訊、網際網路傳真、網頁瀏覽及其他無線資訊服務,較新的型號亦加入PDA功能如電話簿、行事曆等及語音通訊功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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