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9月23日 星期二

我犯了投資人都會犯的錯

昨天理專來電,說我買的美金連動債開放贖回,目前約虧損近8%,贖回改美金定存計算到連動債的到期日,約打平,等與只損失利息收入,在目前連動債人人喊打,避之唯恐不及的時候,贖回比較保險,被理專說服決定賣掉,今天一早去蓋章贖回,發現幾件事:
1.我的連動債是德意志銀行發行,其實只虧8%算操作績效還不錯,相對來說,被拋棄只能怪雷曼兄弟。
2.我的連動債投資標的是各國股市指數,我就是買了連動債卻不關心投資內容的許多投資人之一。
3.發現去年底排的流年,說本月會破財,原來以為基金雖虧損,只要不賣都不算破財,沒想到今天賣了,算算虧10%(帳面虧8%利息收入少2%)。這個結果我應該高興命算得準還是難過破財當消災呢?

結論:當記取教訓,下次投資要更小心,起碼要知道買了甚麼,知道自己是怎麼死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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